近日,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中央宣傳部、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、農業(yè)農村部、商務部、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、共青團中央、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等12部門聯合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》。
意見明確,力爭再用5年左右時間,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律法規(guī)制度體系;地級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、分類收集、分類運輸、分類處理系統,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;全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%以上。
意見要求,加強宣傳教育和督促引導。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技術研發(fā),提高末端分類處理能力,促進源頭分類投放,持之以恒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。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制度標準,建立市、區(qū)、街道、社區(qū)四級聯動的工作體系,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管理系統。加強分類指導,從各地實際出發(fā),合理制定工作措施,堅持問題導向、目標導向、結果導向,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,不搞“一刀切”,逐步建立城鄉(xiāng)統籌的生活垃圾分類系統。
實體銷售、快遞、外賣等企業(yè)嚴格落實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有關規(guī)定,避免過度包裝。落實國家有關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規(guī)定,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產、銷售和利用。旅游、住宿等行業(yè)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。餐飲經營單位倡導“光盤行動”,引導消費者適量消費。鼓勵使用再生紙制品,加速推動無紙化辦公。
加快探索適合我國廚余垃圾特性的處理技術路線,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選用廚余垃圾處理工藝,著力解決好堆肥、沼液、沼渣等產品在農業(yè)、林業(yè)生產中應用的“梗阻”問題。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(yè)轉型升級,統籌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和廢舊物品交投網點建設,規(guī)劃建設一批集中分揀中心和集散場地,推進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。
結合本地實際設置簡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裝置,合理布局居住社區(qū)、商業(yè)和辦公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、箱房、桶站等設施設備。推動開展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,確保有害垃圾單獨投放,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,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質量,實現廚余垃圾、其他垃圾有效分開。
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,普及分類知識,充分聽取居民意見,將居民分類意識轉化為自覺行動。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、家庭和個人,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。
以青少年為重點,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內容,依托各級少先隊、學校團組織等開展“小手拉大手”等知識普及和社會實踐活動,動員家庭積極參與。支持有條件的學校、社區(qū)建立生活垃圾分類青少年志愿服務隊。
鼓勵探索運用大數據、人工智能、物聯網、互聯網、移動端APP等技術手段,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產業(yè)發(fā)展。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行動和公益活動,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、培訓、引導、監(jiān)督。
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,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。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要根據本地實際,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,體現分類計價、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,并充分征求公眾意見。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準,積極促進生活垃圾減量。